據外電及大陸媒體報導,中國大陸發改委價格監督檢查與反壟斷局獲悉,南韓三星電子(Samsung)、樂金顯示器公司(LG Display)、台灣群創光電、友達光電、中華映管、瀚宇彩晶6家業者,在2001年至2006年期間,共謀操縱液晶面板價格,在大陸壟斷市場。
群創、友達、華映、彩晶晚間不約而同發布重大訊息指出,已針對大陸裁罰,在財務上提列費用,不影響整體營運。
群創說明,數月前已與發改委溝通,並配合調查,對於判決結果深表遺憾。
群創強調,此液晶面板價格壟斷事件,為2006年舊奇美電子在大陸市場的爭議,群創光電於2010年3月18日合併後概括承受被併公司權利與義務。
群創光電尊重並嚴格遵守各國法律,維護市場秩序,以股東、客戶、消費者權益為最大考量。
友達表示,針對大陸主管機關對液晶面板企業調查,大陸主管機關核定友達溢收所得為人民幣2189萬元,已全數認列,不致對未來財務業務造成重大影響。
華映也強調,大陸國家發展改革委員會針對2001年到2006年的面板價格壟斷行為,對多家面板業者裁罰,其中對華映課予人民幣1620萬元罰款及賠償。
華映說,對於類似案件的相關調查,向來採取配合態度,並盡力遵守各國法令,採取相當的措施避免類似行為再度發生。
彩晶指出,針對遭大陸懲罰壟斷面板價格相關事宜,罰金已認列,對財務及業務無重大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