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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麗灣有條件通過 環團要提告抗爭

自由時報/ 2012.12.23 00:00
〔自由時報記者黃明堂、張存薇、王秀亭、陳賢義/綜合報導〕爭議八年的台東美麗灣開發案昨天由台東縣政府召開第七次環評審查,在場內外激烈抗爭下,達成「有條件通過」決議!

反對與支持 場外動員對峙

反對與支持美麗灣開發案的雙方人馬,昨天都全力動員。支持派申請到府前廣場,高喊 「要工作,希望兒女回故鄉」,就近捍衛環評;反對派則申請到府前的大同路,不斷高呼「拆、拆、拆拆美麗灣」口號,警方動員四百餘名警力戒備。期間,反對派一度扛著掛有「還我傳統領域」的竹筏企圖突圍,警方則以竹棍、警棍推擋,雙方推擠近十分鐘才休兵。

場內抗爭比場外對峙更激烈,除了登記旁聽的十多位環團人士叫嚷程序違法,更有約卅位成功大學師生早已埋伏各角落,在主席一宣布會議開始,即快步現身,撞門、爬窗衝入會場,警方隨即連拖帶拉,將闖入者驅離會場,並將兩名大學生帶回警所,查明身分後才請回。

場內抗爭 環團人士被拖出

台東縣環評委員原有十五人,只有八位出席,勉強過半,但其中三人為台東縣環保局長、建設處長、農業處長,都是縣府自家人,環團人士認為理應迴避,且建設處長許瑞貴有控告環保人士的紀錄,更不適宜參與環評,痛批縣府知法玩法。

環評委員先聽取民眾意見,再換場地討論及表決。因有七人贊成「有條件通過」,另一人主張補件再審,最後採多數決。擔任主席的環保局長黃明恩回到會場宣布「有條件通過」,原先靜坐的環團人士立刻衝撞會場,高喊「違法環評,台東之恥」。副縣長陳宏宗則是興奮地說:「終於過了!台東已經走出一大步!」

環評委員做出「有條件通過」的結論摘要是:「開發單位於施工及營運期間,確實履行所提各項污染物對環境影響預防及減輕之措施後,…無須進行第二階段環境影響評估。」同樣也因為承諾內容不清不楚,再加上公文又另以原子筆臨時加工「必須落實履行承諾,並落實監督機制」等字樣,草率作法,啟人疑竇,遭到反對派強力質疑。

開發案可復工 環團批放水

台東縣政府秘書長陳金虎說,美麗灣建物原本即已具備建築執照及使用執照,如今即可申請復工。美麗灣渡假村則感謝環評委員專業公正的審查,承諾做好環境保護與地方回饋。

環團則痛批縣府程序違法、行政不中立。指責縣府先以切割開發案,包庇業者規避環評,再一路護航,放任業者違規開發,造成渡假村都蓋好的既定事實,再操控環評放水。

環保聯盟台東分會執行委員廖秋娥表示,環盟從二○○七年提起美麗灣訴訟,一路都勝訴,但縣府卻在二○一○年以未定讞為由,發給建照、使用執照,今年一月全部官司定讞後,卻又重啟環評,昨天的環評結論無效,將再透過訴訟程序撤銷環評結論,訴請認定美麗灣是非法建築必須拆除。 (相關新聞刊A套焦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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