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騙弱智女供男友猥褻 情侶各判8月

自由時報/ 2012.12.19 00:00
〔自由時報記者黃良傑/屏東報導〕廖姓女子將友人的弱智女兒騙到租處脫光衣褲,供男友猥褻,自己在一旁觀看,但男友撫摸被害人下體,便因良心譴責停手,三個月後向警方自首,雖然事後翻供,廖女也否認,但一審判決二人各八月徒刑,廖女當庭喊冤欲上訴。

廖女與徐姓男友於去年五月間應友人之邀,前往友人住處摘荔枝,廖女見友人的弱智女兒阿麗(化名)身材姣好,想給男友驚喜、刺激性慾,佯裝要為阿麗買內衣,帶她回兩人的租處,通知男友趕回家性趴,廖女涉嫌脫掉阿麗的衣褲,徐伸手猥褻被害人,不久便因良心譴責收手,活春宮也中斷上演。

廖女給阿麗兩件內衣和一百元,便將她送回家,但三個月後,徐因良心不安,不僅向阿麗的父親道歉,還到派出所自首,警訊時,徐供稱女友在一旁幫忙壓住被害人膝蓋,廖女矢口否認,反指男友與她交惡,捏造謊言陷害她,並懷疑阿麗父親在背後教唆男友,故意誣陷她,檢方不採信,依乘機猥褻罪共同犯,將這對情侶起訴。

不過,屏東地院審理此案時,徐當庭翻供,否認接獲廖女通知,辯稱當時沒回女友租處,警訊內容都是假的,自首狀是阿麗父親寫好叫他抄寫,誣指廖女是為了報復女友。

被害人阿麗到庭指稱,廖女曾有一次帶她去買內衣,但沒買直接到廖女租處,廖女叫她把衣褲全部脫掉,並打電話叫徐來,他來後便用手摸她下體,事後拿給她一百元和兩件內衣,阿麗也向社工說:「我是自願跟阿伯(被告)『打砲』,因為阿姨說要『打砲』。」法官採信被害人說詞,判這對情侶各八月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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