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條 第49款1.事實發生日:101/12/182.公司名稱:華豐橡膠工業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無。5.發生緣由:依據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中華民國101年10月30日金管證審字第1010045971號函及101年12月17日金管證審字第1010056884號函,本公司93、94及97年度已達重編財務報表之標準,擬委任昊興聯合會計師事務所張天勳、王清義會計師,擔任查核簽證會計師。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