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署日前邀集婦產科醫學會、消基會與醫改會代表討論「指定醫師費」問題。會中針對婦產科的特殊情況進行意見交換。
醫事處處長許銘能表示,有些產婦基於民間習俗,希望指定時間剖腹產,也有部分在半夜生產的產婦想指定原本產檢的醫師接生。衛生署考慮,未來只要是指定非值班醫師接生,都要酌收「超時醫師服務費」。許銘能說:『(原音)醫師晚上也不是值班,他變成要晚上特別要從家裡出來幫忙接生指定剖腹產、半夜出生的小孩,而且不只醫生,護理人員、麻醉師全部要半夜出來,的確也造成臨床上的困擾,所以才考慮酌收費用,彌補醫師在這個部分的辛勞。』
參與會議的國民黨立委蘇清泉也指出,產婦從進醫院待產到生產,平均時間長達12小時,醫師必須隨時待命,相當辛苦。如果半夜生產的產婦願意由值班醫師接生,就不用額外收費;如果要指定醫師,他建議超時服務費的金額可在新台幣2,000到5,000元之間。婦產科醫學會理事長黃閔照則表示,根據醫學會私底下的評估,認為合理的收費價格應該在6,800元左右。
對於收費問題,許銘能表示,衛生署正在蒐集資料,考慮訂定上限。至於實際金額多寡,則由各地方衛生局自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