轄區第一分局北門派出所獲報後,立即通報巡邏警網趕赴現場,於地院法警室發現報案人,並隨即於案發地點地院週邊搜尋,於地院後方世界街與府後街口發現鄭姓犯嫌(男、53年次、竊盜前科),並經徐民指認無誤後,將渠逮捕,並起出該遭搶手錶1只證物。
該徐姓被害人聲稱,與鄭嫌同為剛剛於法院出庭(妨害名譽案)之雙方當事人,並於庭上已同意和解,惟鄭嫌竟心生不滿付出和解金,於步出法院後偷偷尾隨徐女,竟不顧地處法院大門口,突然叫囂由身後搶奪徐女手中手機,徐女無力追趕,又呼叫路人不理,才返回地院報案。徐女飽受驚嚇,直說後悔剛剛庭上和解,要求取消。
經訊問後,雖鄭嫌堅稱是路上拾獲,惟與實際過程行為不符;又以至徐女停車處等待為藉口,辯稱未離開現場,惟徐女呼喊搶奪時,鄭嫌未積極歸還,並持續遠離案發地點屬實。全案經北門所依搶奪罪嫌移送分局偵查隊及新竹地檢署偵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