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訴書指,45歲的連婦與48歲的呂男同居10餘年,沒有生育,她多次受呂男虐毆,因而罹患憂鬱症,領有身心障礙手冊。
9月13日凌晨連婦與呂男買了6瓶啤酒在家對飲,呂男酒後以懷疑她劈腿為由毆打她,還拿刀威脅要殺她全家。當時連婦隱忍,直等到呂男吃了安眠藥睡著,她就用黃色膠帶綑纏呂男的手腳,並封住他的口鼻。
期間連婦還抱著呂男問道「被施暴的感覺如何?」20分鐘後她拆下膠帶,卻發現呂男已經沒有呼吸,才驚覺鬧出人命,嚇得酒意全消。她搭著計程車前往新北巿找友人哭訴經過,凌晨3時40分在友人陪同下,向警方自首。
檢警依殺人罪嫌偵訊,過程中,呂男的家人也前來,甚至出言勸慰她別自責。檢方指出,連婦長期受到呂男暴力相向,因而罹病,處境堪憐,且她犯下大錯後勇敢承擔,向警方自首,又獲得呂家人的原諒,昨依殺人罪嫌起訴,但請求法官從輕量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