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會出手 公平會只監控沒作為
學者:應主動做好把關
輔仁大學副校長陳榮隆分析,壹傳媒案的審查關鍵在於市場如何認定,公平會傾向報紙歸報紙、雜誌歸雜誌或電視歸電視的方向去查,但若以平面媒體市場來看,壹傳媒旗下報紙加上中時集團,就可能衍生市占率過高、甚至有壟斷的疑慮,公平會身為競爭主管機關,理應斟酌再三,做好把關。
正式簽約即會要求說明
金管會前天祭出鐵腕,要求辜仲諒不得經營或控制壹傳媒,公平會官員私下表示,金管會此舉並沒有法律依據,但金管會有權要求辜仲諒不得經營壹傳媒。
針對壹傳媒交易案,外界高度關注公平會能否扮演攔路虎,昨甚至一度傳出公平會已有動作。不過根據本報查訪業務單位,結果發現公平會目前進度,僅止於「已有監控動作,持續與經濟部、NCC及金管會保持聯繫,並關注壹傳媒的股權變動」。
公平會官員說,連日來包括主委、副主委,天天都來關心壹傳媒案的查案進度,但問題是現在連交易方式及股權占比都還不確定,整個交易案也還在談,「人家還在談生意,應讓人家去談」,等到交易案拍板,若符合結合定義及結合申報門檻,在事業結合前需事先申報,公平會再審查。
平面媒體界定 廣徵意見
公平會說,平面媒體市場如何界定,公平會將再開公聽會廣徵外界意見,不過有關平面媒體市占率的計算,這部分還要看各報之間是否存在互為替代性,例如讀者是否有其他平面媒體、報紙媒體可以選擇,另其他競爭者進入市場的門檻難易度,也會列入考量範圍內。
公平會也說明,一旦壹傳媒案拍板,公平會可依據投資者所申報的資料要求補件,且對相關的資金來源進行調查,包含幕後出資者,也會請投資者到會說明。
公平法規定,事業結合若符合門檻,結合前需先向公平會申報。符合結合門檻條件有二,其一是參與結合的事業上一會計年度營收超過新台幣一百億元,而與其結合的事業上一會計年度營收超過十億元;其二為結合前任一事業市占率超過四分之一,結合後任一事業市占率超過三分之一,依法就必須要申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