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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晶焱股票全面無實體發行相關事項

中央商情網/ 2012.11.12 00:00
日  期:2012年11月12日公司名稱:晶焱(6411)主  旨:本公司股票全面無實體發行相關事項發言人:洪如真說  明:1.事實發生日:101/11/082.發生緣由:公告本公司股票全面無實體發行相關事項3.因應措施:不適用。4.其他應敘明事項:一、依據:依據本公司101年11月8日董事會決議及相關法令規定辦理。二、公告事項:茲將本次全面換發無實體股票相關事宜公告如下:(一)本次應換發之股票,包括歷年發行之全部股份,計普通股55,5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共計新台幣555,000,000元。換發新股之權利義務與本公司原已發行之股份相同,舊股票一股換發新股票一股。(二)自新股票開始換發日起,舊股票不得作為買賣交割之標的,本次換發新股全數透過集保戶辦理轉撥手續。(三)全面換發無實體股票基準日及相關作業日期:1.舊股票停止過戶期間:民國101年11月21日起至101年12月6日止。2.舊股票最後過戶日:民國101年11月20日。3.全面換票基準日:民國101年11月25日。4.開始受理無實體換發日:民國101年12月7日。(四)新股票印製說明及簽證:1.本公司自本次全面換發新股起,一律採無實體發行有價證券,即屆時將不再發行實體股票。2.股票簽證機構:不適用。(五)換發無實體股票相關手續:1.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寄送股票換發無實體通知書給各股東。2.由於本公司本次全面換發無實體股票,請尚未在證券商處所開設集保帳戶之股東,儘速至往來證券商開立集保帳戶,以利辦理無實體股票換發作業。3.已過戶舊股票換發:持有之舊股票已辦妥過戶者,請於101年12月7日起持舊股票、原留印鑑及『登錄專戶轉帳申請書』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換發手續。4.未過戶舊股票換發:持有之舊股票尚未辦妥過戶者,須俟101年12月7日起,持舊股票、轉讓過戶聲請書、證券交易稅完稅證明、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股東印鑑卡、印鑑及『登錄專戶轉帳申請書』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過戶及換發手續後,再辦理劃撥。5.郵寄辦理換發者,除依前述辦理外,另請以掛號郵寄,以免遺失。(六)股票換發處所: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群益金鼎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地址:台北市大安區敦化南路2段97號B2,電話:(02)2702-3999三、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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