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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美投保協議 法制問題待解

中央社/ 2012.10.26 00:00
(中央社記者林孟汝台北26日電)經濟部長施顏祥今天表示,台美若簽投保協議,需經雙方國會通過;在台美沒有邦交情形下,要先克服法制面問題。

美國貿易代表署(USTR)副助理貿易代表艾特巴赫(Eric Altbach)、商務部、農業部、國務院及美國在台協會華府總部官員組成專家代表團,於23日訪台,與台灣相關主管機關討論各項經貿議題。

各界關心投保協議是否納入台美貿易暨投資架構協定(TIFA)議題,施顏祥受訪時指出,美國與台灣雖然沒有邦交,但一直是台灣很重要的夥伴,過去簽署的協議,都是依台灣關係法授權行政部門就可以解決。

不過,施顏祥說,投保協議牽涉到國家主權,要送簽約國國會認可通過,加上美國是雙國會制,因此雖然實質經貿面沒有問題,但要克服法制面的問題。

他表示,以世界貿易組織(WTO)來說,台灣是以「台澎金馬關稅領域」入會,因此台美雙方要有些安排,先在工作小組或專家會議談,才能提到TIFA討論。

施顏祥指出,台灣和有邦交的國家簽定自由貿易協定(FTA)比較容易,但和無邦交國如台星經濟夥伴協議(ASTEP)及台紐經濟合作協議(ECA)談判,都會碰到相同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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