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當格鬥擂台 嗆敗將當武行不會翻

自由時報/
13 年前
提8年前格鬥賽為證

〔自由時報記者王定傳/新北報導〕這場對決從8年前打到8年後!同為武術教練的王毓霖、王昭文,8年前在格鬥場上PK,當時王毓霖使出必殺關節技,王昭文不敵;後來王昭文擔任藝人的武術指導,王毓霖上臉書PO文叫陣,指他「要翻也不能翻、誤人子弟」,王昭文火大提告,這回從格鬥場打進法庭,換王毓霖敗下陣 ,板橋地院昨依妨害名譽罪,判處罰金1萬5千元,可上訴。

王毓霖昨受訪時說,他不能接受判決結果,一定會上訴,還指王昭文沒有教練執照卻開拳館,自己PO文或許不妥,但只是陳述事實。

王昭文則指王毓霖很過分,PO文內容都非事實,且自己有執照,曾試圖和對方調解,只要求登報並在臉書道歉,未提民事求償,王毓霖卻一口回絕。

兩名武術教練的戰火點燃於93年,第3屆「台灣綜合武術格鬥大賽」(T.F.K.C)在台北信義計劃區信義威秀影城外的中庭舉行,王昭文一身合氣道服,王毓霖則是拳擊手打扮,兩人都是74公斤級,接戰後王昭文先出招,王毓霖用大外割撂倒,騎上他猛出拳,再狠施關節技獲勝。

今年2月,王毓霖在臉書得知王昭文受邀當演員的武術指導,於是在臉書「電影電視幕前幕後辛苦屎」社團PO文,說「跟他學只是浪費時間罷了,他要翻也不能翻,要拍也不會拍,更別說真打了,連基本武行都沒跑過,只會誤人子弟,基本的蹦(跳)、旋子(空中踢腿)跟反應都不會…」,王昭文氣炸提告。

王毓霖說,王昭文明明曾敗給他,又沒教練執照,「何德何能給予他人指導?」他是出於「善意」提醒他人注意。

能比賽顯見有武學底

檢察官偵辦時,王毓霖不斷質疑王昭文無武術基礎,為證所言不虛,還要求檢察官命王昭文當庭做前翻等動作,還說「我現在就可以翻,我翻完,換他翻」,檢察官制止,質問「如果受傷了,算我的嗎?」沒讓翻滾的戲碼在偵查庭上演。

王昭文則說,他自國中就學武術,已有1、20年基礎,目前任武館教職,他提出國術錦標賽獎狀、台北市體育總會國武術C級裁判證,並受臨演經紀人郭嘉儀邀約,擔任演員的武術指導。

檢察官傳經紀人郭嘉儀出庭,郭作證,指王昭文教演員們蹦和旋子等動作,演員都學得很開心,王昭文確實有武行經驗,但王毓霖的文字,會讓大家以為王昭文的武術比較差。

妨害名譽判罰1萬5

王毓霖於是提出當年武術格鬥大賽第3次會外賽的光碟為證,但法官認為,2人既同場競武,無論誰勝誰負,顯見王昭文絕非如王毓霖留言所說的「毫無武學基礎之士」,可見他說出於善意提醒,是事後卸責之詞,依妨害名譽罪判罰1萬5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