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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職軍公教年終1.5月 沒有法源

自由時報/ 2012.10.24 00:00
〔自由時報記者蘇永耀、李宇欣/台北報導〕領月退的軍公教人員每年領取沒有法源依據的一.五個月年終慰問金,引發社會爭議,民進黨團昨質疑,現職公務人員一.五個月的「年終工作獎金」亦無法律規定,與年終慰問金相同,用一紙行政命令「軍公教人員年終工作獎金及慰問金發給注意事項」便公布實施,每年花費預算達五百億元。

一紙行政命令 每年花費預算500億

民進黨立委姚文智認為,現在國家財政面臨嚴重危機,應該藉此全面檢討軍公教人員的福利和退休制度,「該入法的就該提案入法,巧立名目的都必須刪除」,例如現職公務員的年終工作獎金,就該入法明確規範,以制度化方式解決沒有法源的爭議。

領月退的軍公教人員因每年領取沒有法源依據的一.五個月年終慰問金,嚴重不公,各界撻伐,行政院長陳冲昨雖宣佈將限縮對象,不再全面發放,但所憑藉仍是每年由人事單位公佈的「軍公教人員年終工作獎金及慰問金發給注意事項」,在野繼續質疑欠缺法源依據,「於法無據」。

立委促入法規範 保障公務員權益

同樣是用一紙行政命令,行政部門每年也核發現職軍公教人員年終一.五個月的工作獎金,這亦造成爭議。

台聯立委林世嘉說,退休人員沒有實際工作,每年卻領年終慰問金,不符公平正義原則,然而,現職公務員每天上班,領年終獎金是應該的,但必須入法規範,而不是使用行政命令解決,這對公務員也沒有保障。

根據民進黨團計算,包括中央與地方,政府每年發出去的軍公教人員年終工作獎金與年終慰問金約達七百億元,扣除年終慰問金約兩百億元,發放現職軍公教的年終工作獎金則達五百億元。但這麼多的預算,卻沒有任何法律規定。

民進黨立委陳亭妃也說,政府只憑一個「注意事項」,就編了各種獎金,都沒有法源依據,社會對立完全是這個無能政府所製造出來的,公務員相當無辜,變成被社會指責的代罪羔羊。

之所以有「年終工作獎金」的項目,根據立法院預算中心的說明,在民國六十五年時公務人員待遇偏低,行政院向立法院提出預算追加案,「加發工作獎金一個月藉以鼓舞其工作情緒」,民國七十九年又再追加預算加發半個月,自此形成「行政慣例」,每年即核發共一.五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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