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門要個資 員警險踩地雷

自由時報/
13 年前
〔自由時報記者俞泊霖/台中報導〕個資法本月上路,不過近日卻傳出員警發放「防詐騙」傳單,還要登記民眾的姓名、電話、身分證字號等個資,民眾擔心是假警察上門騙資料,有員警也表示執行遇到困難,下令宣導的市刑大則表示可能基層執行有落差,強調個資是事後由員警自行登錄,不需向被宣導人索取。

為強化反詐騙,近日市刑大要求派出所員警,針對警勤區發放「防詐騙」傳單,員警針對警勤區挑選五%高風險個案,登門拜訪發放傳單,並登錄個資,包括受宣導者的姓名、電話、身分證字號。

不過有員警表示,「向民眾要個資反而被當假警察」,增加宣導困難度,尤其民眾日益注重自身權益,不反對執行宣導勤務,但是上級似乎都只想到如何統計業績,卻沒顧慮基層執行時的難處,抱怨甚至受宣導者日後若受詐騙還要連坐罰。

民眾表示,個資法本月實施,員警為了「防詐騙」業績,卻還登門要個資,令人哭笑不得,質疑警政機關不是都有資料,為何還要如此擾民,也怕遇到歹徒偽裝警察上門要電話,日後測試成為行竊目標,「就算真警察也不想給資料」。

市刑大預防組組長洪明強說,員警拜訪高風險對象宣導後,自行登錄個資即可,並未要求員警向民眾索取資料;但員警指出,若當事人不在家,當然是轉向其家人宣導,並索取個資,洪明強則說,仍可註記宣導對象個資再備註即可。

洪明強說,對基層執行落差會加強宣導,至於員警所指連坐罰,只是針對員警轄區若發生金額一百萬元以上詐騙案,會納入檢討被害人當初是否有列入宣導對象,並釐清為何宣導仍受騙,檢討非以處罰為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