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經派官員認脫鉤有利本勞與業界

中時電子報/李明賢、許俊偉/新聞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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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何從官員到企業界的「財經派」多主張外勞、本勞脫鉤?因為依法勞工的薪資不得低於基本工資,包括本勞與外勞都一體適用;但業界一直認為「肥到不該肥」的外勞。如果脫鉤,外勞的成本可壓低,而本勞也因此可提高基本工資。

倘若設置經貿特區讓本勞與外勞薪資脫鉤,未來僅本勞適用勞基法的基本工資,外勞薪資就有下修空間,可藉此降低勞動成本,也減低企業負擔,提升競爭力;例如新加坡外勞月薪約美金四五○元左右,香港外勞工資約美金五百元,都遠低於台灣。

而在本勞與外勞薪資脫鉤後,政府調整基本薪資只有本勞適用,政府調升的空間就會變大,因為造成的企業整體成本上升變少,本勞可因此受益。

不過,勞委會主張國際間簽署FTA都有勞動專章,嚴格保護勞動人權;外勞報酬不低於本勞是國際勞動人權,且我國是世界貿易組織一員,與各國簽訂自由貿易協定時都會簽勞動條款,如果對外勞薪資存在歧視,可能遭抵制和抽單,反而對企業不利。

長期而言,更擔心會讓企業界引進更多便宜的外勞,最後導致雇用本勞的數量減少,讓本勞也受害。勞方就認為脫鉤有違國際勞動人權,更憂心工作會沒了,因為「有便宜外勞可用,幹嘛聘本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