煮不了飯想不開 警急電台電
警方調查,台中市39歲李婦因丈夫入獄服刑,經濟不佳,她找不到工作,又要撫養讀國中的兩個兒子,只能仰賴社會補助款度日。日前因積欠4個月電費3000多元,加上家裡換了電話,以致未接到台電的催繳通知,陰錯陽差而遭斷電。
當天上午11時許,李婦發現家中突然沒電,一問才知因未繳電費而被斷電,一時想不開,竟跑到住處大樓14樓頂樓,意圖跳樓尋短。由於李婦不是第一次有此舉動,當她搭電梯上頂樓時,大樓管理員從監視器發現,擔心她出事,於是走到中庭仰望查看,赫見李婦已跨坐在頂樓欄杆上,嚇得趕緊報案。
中市警二分局文正所警員顏金龍、呂倍翠趕到,見她雙眼無神、精神恍惚地跨坐欄杆上,搖搖欲墜,唯恐她摔下樓,員警與後來的消防員不斷和她聊天,雲梯車也在地面待命。
台電有條件復電 才不再尋短
李婦告訴員警,因家中經濟困難,繳不出電費而遭斷電,實在活不下去了,儘管警、消苦口婆心地勸阻,但李婦仍不為所動,還回斥「警察都是騙人的啦!」員警擔心再僵持下去恐釀意外,靈機一動,當場撥手機給台電,說明目前狀況,請台電想想辦法,並打開免持聽筒功能,讓李婦同步聽到內容。
台電最後允諾,只要她先繳一部分欠費,就可馬上復電,想到小孩可以正常起居,李婦才卸除心防,打消自殺念頭,由警方安全送回住處。
但台電說,台電對弱勢戶的電費並無補助,因弱勢戶已有政府補助,對欠繳的電費,也沒有分期付款機制,且電費採兩個月收一次,用戶若遲未繳納,會進入催繳程序,等兩個月後再次列印電費帳單,用戶如還未繳,才會斷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