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國聯邦憲法法院有條件放行批准ESM,規定德國對總規模五千億歐元的ESM出資金額,不能超過先前已達成協議的一千九百億歐元,若ESM紓困基金要擴充規模、德國要增加注資,必須事先徵得聯邦下議院同意。
主席法官福斯庫勒(Andreas Vosskuhle)表示,對於歐洲央行擬在次級市場購買公債計畫是否違反ESM條約,法院尚未做出裁決,將在全面審查ESM、歐洲財政協定合法性的過程中一併考慮,預計要到十二月才能做出終裁。
德國總統高克(Joachim Gauck)透過發言人表示,將儘快批准以讓ESM生效,但法案簽署日期尚未決定。德國財長舒伯勒則表示,「幾週內」ESM就能上路。歐元集團主席容克則宣布,ESM將在十月八日召開首次理事會議。
德國法院裁決公布後,週三台灣晚間七點,歐元漲○.五%、至一.二九一六美元,西班牙、義大利十年期公債殖利率降至五.六二%及五.○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