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6年全台各地出現多家惡性關廠情事,關廠失業勞工組自救會激烈抗爭,要求政府「代位求償」;當時勞委會推出「關廠歇業失業勞工促進就業貸款」,企圖弭平紛擾。
部分未清償貸款的勞工今年6月間收到政府追繳通知,憤怒的關廠失業勞工在近2個多月來,以「夜宿勞委會」、「發尋人啟示找主委」、「爬天橋」、「癱瘓車站與捷運」、「府前燒紙錢」等各式激烈行動進行抗爭,一次比一次盛大,引起媒體關注,出動大批警力維護,消耗社會資源。
向政府貸款,理當要還,但關廠失業勞工當年是因資方無情導致失業,如今卻要被國家討債,這對勞工而言真是情何以堪。
關廠失業勞工感受最苦也最氣的就是當年勞基法退休金舊制有嚴重缺陷,才使得勞工退休金及資遣費權益無法受到保障。
勞委會雖然展現誠意,承諾暫時停止對關廠失業勞工追繳貸款的民事訴訟程序,提議由貸款戶中選擇1名代表參與訴訟,但勞方對勞委會這項提議,仍有疑慮。
台灣國際勞工協會秘書長陳秀蓮指出,關廠勞工代表於5日曾與勞委會主委王如玄私下在勞委會研商40分鐘,仍無共識。陳秀蓮質疑勞委會為何執意不修法解決?因為對勞工最不利的就是打官司,勞工們並不打算走這條路。
勞團主張,政府應修法將資遣費、退休金列為工資優先受償權,避免勞工替資方工作一輩子,但公司倒閉後,退休金、資遣費都沒了。不過,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代表卻表示,「現行制度已很完善,這樣修法恐怕沒人敢做老闆」。
勞團另提議,可將資遣費及退休金納入「積欠工資墊償基金」墊償範圍,不僅可避免各部會及資方擔憂的金融風險,企業負擔增加也有限,可解決多年來制度缺陷。勞委會對此則表示,「仍需研議」。
保障關廠失業勞工權益,勞委會應有更積極作為,問題拖延不解決,只會加深基層民怨,耗費更多社會資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