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保盟呼籲,受刑人應以眷屬身分依附家人納保,或以現行的第六類地區人口,自付六成保費,若低收入戶才由政府全額補助,如此才符合公平正義,但根本之道應修改《全民健康保險法》,回歸家戶總所得計算。
對此衛生署健保小組副召集人曲同光回應,修法是大工程,目前受刑人在監所內就醫也是由法務部全額負擔,未來受刑人納入健保體系,依健保身分處理,受刑人須自付部分負擔,若戒護就醫,將依健保轉診規定辦理。
督保盟、台灣女人連線、工作貧窮研究室昨聯合召開記者會批評新制健保亂象,其中全國逾五十萬失業者、二八五萬家庭主婦保費要自行負擔,受刑人保費卻由政府支付,被民間團體炮轟荒謬!
督保盟發言人滕西華表示,失業者現行負擔的保費每月達七百多元,比一般受雇勞工負擔重,工作貧窮研究室主任洪敬舒也指出,經濟景氣差,未來恐爆發失業潮,受刑人保費可全額補助,對失業族群極大不公平。
督保盟反問,難道李宗瑞、林益世、黃季敏等人經判刑確定,入監服刑,保費也要全民買單?全額補助受刑人保費每年要支出十一億元,同樣金額幾乎可補助近十二萬名失業勞工及其眷屬保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