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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案無罪定讞 馬英九:很大的教訓

新頭殼newtalk/新頭殼newtalk 2012.08.31 00:00
新頭殼newtalk 2012.08.31 謝莉慧/台北報導

纏訟21年的蘇建和案今(31)日經高院更三審判決3人無罪定讞。總統馬英九傍晚與媒體茶敘時,針對記者詢問表示,「尊重」高院的判決結果,但他認為,不論如何這是「很大的教訓」,不當取供(即刑求)本來就不應該,未來應該避免歷史重演。同時,他也提醒在第一審的檢察官及法院,應該就要把事實確立清楚,否則將造成往後檢討事實的困難。

馬英九說,蘇案是他在法務部長任內,由檢察總長親啟非常上訴,共有3次停止死刑執行,除了蘇案之外,其他2案後來並沒有成功。他也提到,10多年前就認為要解決這些爭議案件的正本清源之道,就是在偵查當中,不應該有不當取供的做法,這將使得許多法官在證據不是那麼確切的情況下,沒辦法做出最好的判斷。

馬英九指出,或許當初汐止分局在查案時,做法並不盡妥當,才會造成今天這種情況,而相關單位在檢討時,也應該把焦點放在這類事件不要再發生的層面上。

由於蘇建和案也是因為速審法的規定,因此,不得上訴即告定讞,結束21年的漫長訴訟。對此,馬英九表示,當初司法院提出速審法,外界的爭議很多,但改革就是要讓大家思考,如何把制度的其他層面都改變,改革才會有意義,否則如果只是縮短訴訟時間,不能查出真相或是把造成這些所謂真相的問題消除,那麼這類的事件還會重演。

馬英九表示,他擔任台北市長時,就要求警察機關設置必要的錄影設備,而刑事訴訟法規定,不須錄音,必要時得錄影,當時,台北市沒辦法做到每個派出所都設置,但絕大多數都設了,重大、敏感案件都採「無間斷」錄影,這樣就不可能動手腳,這是他從調查局辦案所學來的,以減少刑求的指控。

此外,對於江國慶案,馬英九說,當初是軍事審判,獨立於最高法院,但10多年前就修改制度,終審還是在最高法院,未來再發生江國慶案就不太可能了。

馬英九說,不管是蘇案或江案,對社會來講都是「很大的教訓」,在第一審的檢察官跟法院都應該把事實的部份確立非常清楚,否則往後要再來檢討,就非常困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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