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地院30日下午召開聲押庭審理3小時,裁定黃季敏羈押禁見。不過,法院認定其他人沒有羈押必要,裁定蔡木火7萬元交保、王經武、陸重光各20萬元交保。
據了解,黃季敏應訊時仍不認帳,堅稱沒有貪污,這些錢都是歷年來理財所得。不過,有業者應訊時鬆口表示有送錢打點,案情對黃季敏等人非常不利,檢方朝向貪污治罪條例「經辦公共工程舞弊罪」、「圖利罪」及刑法「偽造文書罪」偵辦。
專案檢察官黃珮瑜今早除聲押黃季敏等4人,另將黃文宙交保30萬元、桃園消防局科員葉珍元15萬元、消防署科長杜汪濤5萬元、業者金力鵬20萬元、鍾素梅5萬元。
此外,調查局29日發動搜索時,赫然在黃季敏的住處及他退休轉任的台塑辦公室,據了解,檢調在黃季敏住處及辦公室搜出大小黃金約24塊,淨重超過16.5公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