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季敏九十八年申報的黃金為三公斤,登記為其妻子陳碧霞持有,三千六百多萬元的存款,其中有六十二萬八千餘歐元(當時折合台幣約三千萬元),他持有約三十萬餘歐元存款,太太陳碧霞持有三十二萬餘歐元存款。
黃季敏也申報持有台北市松山區、信義區與彰化市各一處房地產,並繼承了台中市太平區三處土地。
黃季敏九十八年申報的黃金為三公斤,登記為其妻子陳碧霞持有,三千六百多萬元的存款,其中有六十二萬八千餘歐元(當時折合台幣約三千萬元),他持有約三十萬餘歐元存款,太太陳碧霞持有三十二萬餘歐元存款。
黃季敏也申報持有台北市松山區、信義區與彰化市各一處房地產,並繼承了台中市太平區三處土地。
台北旅遊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