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業處擬修法》堵住法條漏洞 研擬連續罰

自由時報/
13 年前
〔自由時報記者翁聿煌/台北報導〕台北市商業處長劉佳鈞指出,針對違規網咖業者經多次裁處並命令停業、仍未停業,五次以上可依法處怠金及斷水斷電,對於有業者鑽法令漏洞,以更換負責人方式繼續營業,商業處將修法由按月罰改為得連續罰,並連坐房東,確保違規店家關門。

劉佳鈞指出,目前北市有八十家違規網咖業者,其中卅二家已自行停止營業,現有違規家數下降為四十八家,總計已執行違規網咖斷水斷電兩家次。

就目前四十八家違規業者,商業處除輔導合法登記外,涉有距離中小學校過近者,均列為重大違規對象,得依法處以怠金、斷水斷電;倘屬違反都市計畫法者,則由都市發展局依都計法辦理裁罰。

依現有法令對違規業者需按月取締五次後,才能祭出斷水斷電的強制處罰,因此有業者鑽漏洞,在被取締五次之前就更換負責人「重新開張」,商業處也無法對房東採取連坐處分。

市府已就網咖自治條例部分規定研議修法,未來將由按「月」處分,修改為得連續按「次」處分,加速施以斷水斷電的強制程序,並將裁處對象由場所使用人擴大至建物所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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