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市增設停車格 礙出入可修正

自由時報/
13 年前
〔自由時報記者林欣漢/花蓮報導〕花蓮縣政府自九月八日起,在花蓮市區收費汽車停車格增近一倍至約一千四百格,並把收費方式改成每半小時十元,引發民怨,縣警局交通隊長黃增樟說,民眾如有出入窒礙難行問題,可申請會勘進行個案調整。

半小時計費 臨停省錢

縣府建設處、交通隊人員近來陸續在國聯一路、二路及五路,中山路、和平路、林森路及富吉路等路段劃線,準備設置收費停車格,預計增加六百個到一千四百個左右,並改為每半小時收費十元。

黃增樟說,目前的路邊停車格每小時收二十元,就算下車買東西、到學校接小孩,只停一分鐘也要二十元,統計發現,有六十七%的民眾停車不會超過半小時,新制改為每半小時收費十元,雖然增加成本,但對民眾比較省錢。

有相關不便 可報會勘

黃增樟說,在人潮、車潮擁擠的花蓮火車站前後、中山路地下道至中央路段,民眾對新增收費停車格的反彈很大,罵聲不斷,不過,交通隊自去年十月起,就邀集建設處、市公所及新設路段里長會勘,各行政單位和里長們均無異議,事後也未有任何意見反映。

他指出,相關法令已通過縣府、議會審議,將在九月八日上路,民眾如有出入不便等問題和意見,可向縣警局報請會勘修正。

花蓮縣民國九十年起,在花蓮市區交通動線擁擠地區辦理路邊停車委外收費,避免車輛長時間佔據停車空間,改善行車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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