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條 第49款1.事實發生日:101/08/162.公司名稱:力鵬企業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發生緣由:為節省社會資源、提昇股東價值,並尊重產業前輩之盛情灼見,吾等雙方同意結束爭執,回復經營常軌。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