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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更修法 只問公義 不講道義

自由時報/ 2012.08.13 00:00
記者徐義平/特稿

都市更新原意是整建老舊建物,進行都市再造,加強都市機能與功用,甚至達到市容美觀的願景,但台灣的都市更新演變至今,已經成為業者、地主之間的利益糾葛,甚至也是公部門推動上的頭痛難題。

以現行的都更方式來看,姑且可比喻為單純經濟模式,其實就像一樁買賣行為,建商提供興建、資金等服務,住戶則是提供土地、建物等資產,因此,接受東西與服務的同時,當然需要付出代價,也就是付出土地等資產。

尤其以近期內政部的都更修正草案來看,只是為了滿足少數地主以及廣大民眾的鄉愿產物,甚至有建商形容,修正草案單純到只問公義,不講道義;只問結果,不問過程,難道要走上都更破產的那一步路嗎?

以現行的都更條例修正草案,多了兩次退場機制,其實是在加深人民對建商的不信任以及對立,都更案沒有變得容易整合,反而難度躍升。

不過,若未來真的加入兩次退場機制後,建商真的就會徹底退出都更案嗎?其實也未必,還是可以操作。最終可能只是走向管它基地方不方正,乾脆就直接排除不同意戶的模式,土地畸形都更案愈來愈多,市容不但沒有變美,反而形成排列不規則的建物,如果這是政府與大部分民眾可以認同的市容景觀,那也就沒話說。如果政府真的用心,何不成立一個中立機構,並找來學者、具有都更開發經驗的業者,以及熟悉都更條例的執行人員,分別去進行說明與整合,是否多少可減去強拆「文林苑」所帶來的極大反彈,若早點執行,甚至不會有「文林苑事件」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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