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區演訓案 海軍司令董翔龍自請處分
〔自由時報記者羅添斌/台北報導〕國防部昨公佈海軍越區演訓案的調查報告,認定從參謀本部一路到海軍司令部、艦隊指揮部、統裁部、裁判組、演習支隊長張鳳強都有疏失,海軍司令董翔龍上將已自請處分,由於上將的獎懲是總統權限,國防部已簽呈馬總統核定。
懲處案退回海軍重新檢討
在相關人員懲處上,國防部表示,整個懲處案是「全案退回海軍」重新檢討,原已受懲處的五位將校,包括張鳳強所受的記大過調職處分,以及海軍司令部對此事提出的檢討懲處建議名單,全數退回海軍重新處理。
張鳳強與裁判官說詞不同
國防部聯準室主任夏復華中將表示,張鳳強在七月二十四日的作戰會議中,曾提出若遇狀況,將會率艦駛出防空識別區(ADIZ)的想法,但未獲統裁部回應;另張鳳強在海上指示演習支隊轉向,超出ADIZ區域時,隨艦裁判組長隋己龍上校表示,他有制止張鳳強,但張鳳強指隋己龍未制止,兩人都表示自己有人證可以證明,「兩人的說詞對不起來,何者為真,將是張鳳強懲處案輕重的關鍵」。
董翔龍及海軍督察長周美伍日前曾在記者會指出,張鳳強在七月二十五日的二十一時十七分,及二十一時三十五分,各自拍發一封電文,文中提及將前往的坐標,隨後就說要按計畫執行,但根據國防部昨天公佈的調查報告內容,第二封電文應是在二十一時四十七分發出,兩者之間有落差。
夏復華指出,電文發出的時間,以國防部調查報告為準。相關人士則說,這幾天發生太多事情,海軍官員可能是一時記錯了時間。
軍方連日滅火,希望降低此事件帶來的衝擊,但據了解,多位海軍官校校友不滿軍方處理,醞釀在軍人節相關活動時,北上向國防部及海軍司令部表達意見。
國防部昨由副總長兼執行官高廣圻上將、軍法司長周志仁等人出席說明會,並由夏復華說明調查報告內容。
夏復華指出,這次事件過程出現的種種疏失,究其因是操演紀律不彰所致,國防部今將召開「國軍演習紀律檢討會」徹底檢討,以匡正演習紀律。
夏復華說,海軍一○一年訓練總驗收「艦隊一般戰術對抗」指導計畫,已明確律定操演海、空域,並要求不得逾越;張鳳強指於七月廿四日「海上機動作戰會議」應變計畫中,敘述若無法抵達計畫的「北4A機動待命區」,視操演狀況,駛往「預備機動待命區」或「北1A機動待命區」(位於ADIZ外),但未獲統裁部回應;而在反封鎖護航作戰階段實兵操演時,僅發電文核備,在未獲得統裁部核准下,即變更航線駛出指導計畫律定的操演範圍,這部分已違反操演紀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