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頂端
|||
熱門: 黃子佼 徐巧芯 地震

五鼎:五鼎生物技術股份有限公司101年度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相關事項公告

鉅亨網/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2.08.07 00:00
壹、本公司101年6月22日董事會決議通過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3,0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總金額新台幣30,000,000元,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1年7月13日金管證發字第1010030017號函核准發行在案。貳、茲依照公司法第273條第2項及證交法第34條第1項規定,將本次增資發行新股有關事項公告如下:一、公司名稱:五鼎生物技術股份有限公司。二、所營事業:1.醫療器材設備製造業2.一般儀器製造業3.雜項食品製造業(牛樟芝、靈芝等膠囊劑食品)4.西藥製造業5.中藥製造業6.國際貿易業7.生物技術服務業8.環保檢測服務業9.電信管制射頻器材製造業《研究、開發、生產、製造、銷售下列產品:(一) 生化檢驗測試儀及其測試片(二) 體外檢驗試劑(三) 環境檢測系統(四) 保健食品(五) 蛋白質藥物製劑(六) 中藥之西藥劑型(七) 無線電發射機(八) 無線電收發信機(九) 無線電收信機(十)兼營上述相關產品之貿易業務 》三、本公司所在地:新竹科學工業園區新竹市力行五路七號四、公告方式:登載於證期局指定之公開資訊歡測站( http://mops.twse.com.tw/)五、董事及監察人之人數及任期:董事5人(含獨立董事2人)、監察人3人,任期均為3年,得連選連任。六、訂定章程之日期:於86年11月14日訂立,101年5月8日第14次修正。七、原發行股份總數及每股金額:本公司資本總額定為新臺幣20億元,分為2億股,每股面額新臺幣10元,得分次發行,未發行之股份授權董事會決議發行之。實收資本額新臺幣955,314,200元,分為95,531,420股,每股面額新臺幣10元,均為記名式普通股。八、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總額暨每股金額及其他發行條件:1.發行股數、面額及總額: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3,000,000股,每股面額新臺幣10元,總額新臺幣30,000,000元。2.發行條件:本次發行依公司法第267條規定保留10%計300,000股由本公司員工認購,另依證券交易法第28條之一規定提出10%,計300,000股對外公開承銷,其餘80%計2,400,000股,由原股東依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所載股東持股比例認購,每仟股認購25.12262457股,其認股未滿一股之畸零股得由股東自行在認購基準日起五日內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辦理拼湊,原股東及員工放棄認購或併湊後不足一股之畸零股,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發行價格認購。3.發行價格:實際發行價格將依「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承銷商會員輔導發行公司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自律規則」第6條第1項規定,俟董事會決議後另行公告。4.本次現金增資發行之新股採無實體發行,其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之股份相同。九、增資發行後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本次增資後實收發行股份為98,531,420股,每股面額新臺幣10元,實收股本總額為新臺幣985,314,200元。十、增資計劃:購置廠房及建物改良及充實營運資金。十一、主辦承銷機構:元大寶來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十二、股票簽證機構: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採無實體發行。十三、股務代理機構:台新國際商業銀行股務代理部(地址:台北市建國北路一段96號B1,電話:(02)2504-8125)十四、現金增資認股繳款期限:1.原股東及員工股款繳納期間:101/9/11~101/9/17。2.特定人認股繳款期間:101/9/18~101/9/20。3.原股東及員工催繳股款期間:101/9/18~101/10/18。十五、代收股款機構:俟簽約後另行公告。十六、專戶存儲價款機構:俟簽約後另行公告。十七、公開說明書之分送計劃:1.陳列處所:本公司、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台新國際商業銀行股務代理部、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暨期貨市場發展基金會、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2.分送方式:依主管機關規定方式辦理。3.索取方法:請附回郵信封向本公司或股務代理機構索取或透過網路取閱(http://newmops.twse.com.tw)。十八、有價證券發放:本次現金增資預計於股款募集完成後,將先行以股款繳納憑證劃撥至認購繳款人指定之集保帳戶,股東不得請求交付股款繳納憑證。增資股票俟奉主管機關核准變更登記後30日內以無實體發放,同時逕予替換上市並註銷股款繳納憑證。股款繳納憑證上市日期及股票換發日期將另行公告。參、茲訂定101年9月8日為現金增資認股基準日,依法自101年9月4日至101年9月8日止停止股票過戶登記,凡持有本公司股票尚未辦理過戶手續者,務請於101年9月3日(星期一)下午4時30分前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台新國際商業銀行股務代理部 (地址:台北市建國北路一段96號B1,電話:(02)2504-8125)辦理過戶手續,郵寄過戶者以郵戳日期為憑。凡參加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集中辦理過戶者,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將依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送交之資料逕行辦理過戶手續。肆、本公司最近三年度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之資產負債表、損益表、股東權益變動表、現金流量表及最近三年度盈餘分配表請至公開資訊觀測站查詢。財報若有不實,應由發行人及簽證會計師依法負責。伍、特此公告。

社群留言

台北旅遊新聞

台北旅遊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