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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成科技:精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暨發放現金股利公告

鉅亨網/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2.08.07 00:00
本公司於民國101年6月15日經101年股東常會決議以100年度盈餘分配股東紅利為新台幣(以下同)617,810,000元(其中308,905,000元為現金股利,308,905,000元為股票股利),並依公司法第240條之規定辦理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30,890,500股,每股面額10元,計增資308,905,000元整,業奉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1年7月9日金管證發字第1010030124號函核准申報生效在案。壹、增資發行新股一、茲依公司法第273條第2項規定,將增資發行新股有關事項公告於後:(一)公司名稱:精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所營事業:1.C801010基本化學工業。2.CA01020鋼鐵軋延及擠型業。3.CA01080鍊鋁業。4.CA01100鋁材軋延、伸線、擠型業。5.CA02010金屬結構及建築組件製造業。6.CC01020電線及電纜製造業。7.CC01060有線通信機械器材製造業。8.CC01070無線通信機械器材製造業。9.CC01110電腦及其週邊設備製造業。10.CK01010製鞋業。11.F106010五金批發業。12.F107200化學原料批發業。13.F111090建材批發業。14.F206010五金零售業。15.F211010建材零售業。16.G801010倉儲業。17.I301010資訊軟體服務業。18.CA01050鋼材二次加工業。19.CA01060鋼線鋼纜製造業。20.CA01090鋁鑄造業。21.F207200化學原料零售業。22.CC01120資料儲存媒體製造及複製業。23.F401010國際貿易業。24.ZZ99999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三)原發行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額定資本額8,000,000,000元分為800,000,000股,每股面額10元。前項資本總額內保留600,000,000元發行認股權憑證、附認股權特別股或附認股權公司債行使認股權使用,共計60,000,000股,每股10元,得依董事會決議分次發行。本次增資前公司實收資本額為5,006,564,030元,計發行500,656,403股。(四)本公司所在地:新北市新店區民權路48之3號4樓。(五)董事及監察人之人數及任期:董事九人、監察人三人,任期均為三年得連選連任。(六)公司章程訂定日期:民國62年2月13日,第41次修訂於民國101年6月15日。(七)本次發行新股總額暨每股金額及其他發行條件:本次以100年度盈餘應分配股東之紅利提撥308,905,000元,轉增資發行記名式普通股30,890,500股,每股面額10元,總額308,905,000元。股東紅利轉增資發行之新股,依除權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股東及其持有之股份比例分配。本公司目前實際流通在外可參與分配股票股利之股份計500,656,403股,每股配發股票0.617元(即每仟股無償配發61.7股),於分配時不足一股之畸零股,得由股東自行拼湊,於配股基準日起五日內向本公司股務辦事處登記(畸零股之受讓人限本公司原股東),其放棄拼湊或拼湊不足一股之畸零股,一律按面額折付現金,計算至元為止(元以下捨去),其股份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以現金按面額承購之。本次增資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有股份相同。(八)本次增資後已發行股份及其金額:增資後本公司實收資本額為5,315,469,030元,分為531,546,903股,每股面額10元整,均為記名式普通股。(九)增資計劃用途:充實營運資金、強化資本結構。(十)股票過戶機構:精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務辦事處。(地址:臺北市中山區敬業一路192號1樓,電話:02-8502-2299。)(十一)本次增資發行新股,俟資本變更登記核准後30日內採無實體發行並以帳簿劃撥方式交付,相關內容將另行公告及分函各股東。若 貴股東尚未至證券商開立集保帳號者,請儘速至證券商開立並將集保帳號通知本公司股務辦事處,以維護股東權益。貳、現金股利一、本次分配現金股利308,905,000元,以配息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股東及其持有股份比例分配,每股配發現金0.617元(計算至元為止,元以下四捨五入)。二、本次現金股利將依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及各股東提供之銀行匯款帳號資料,撥付至各股東之銀行帳戶(跨行匯款手續費每筆十元,由各股東可分派之現金股利中扣除);尚未留存銀行匯撥帳號於本公司股務辦事處或原先留存不同意採行銀行匯撥者,如欲採行前述方式領取現金股利,請儘速將銀行匯撥帳號通知本公司股務辦事處,以維護股東權益。若留存之銀行帳號無法匯撥者或尚未留存銀行匯撥帳號及留存不同意採行銀行匯撥者,本公司將依登載於股東名簿之通訊地址,於現金股利匯撥同日以單掛號寄發「抬頭劃線禁止背書轉讓」之支票。(掛號郵寄費用每筆二十五元,由各股東可分派之股息中扣除)。三、現金股利發放日期將另行公告。參、依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訂定101年8月31日為增資配股除權及現金股利除息基準日,依公司法第165條之規定,自101年8月27日起至101年8月31日止停止股東名簿記載之變更,股票最後過戶日101年8月26日因適逢星期例假日,凡持有本公司股票尚未辦理過戶者,務請於101年8月24日(星期五)下午五時前駕臨或郵寄(郵寄過戶者以郵戳為憑)至本公司股務辦事處辦理過戶手續,以維護股東權益。肆、本公司最近三年之資產負債表、損益表、股東權益變動表、現金流量表及盈餘分配表請至「公開資訊觀測站」-財務報表、公司概況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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