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檢察官雖還可提上訴,除非法官算錯時間或適用認定起訴罪名錯誤,實務上,以追訴權時效完成,判決免訴者,幾乎可說就此「確定」,即王素筠逃過牢獄之災可能性非常大。
由於王素筠在檢方偵辦前,就已滯留大陸未歸,北院審理久俊、銅鑼弊案後,在九十四年一月十一日對她發布通緝,由於她的犯罪行為時間終了日,是在八十六年十一月廿四日,北院合議庭計算後,認定追訴權時效超過法定的十二年六月,判她免訴。
本案檢察官雖還可提上訴,除非法官算錯時間或適用認定起訴罪名錯誤,實務上,以追訴權時效完成,判決免訴者,幾乎可說就此「確定」,即王素筠逃過牢獄之災可能性非常大。
由於王素筠在檢方偵辦前,就已滯留大陸未歸,北院審理久俊、銅鑼弊案後,在九十四年一月十一日對她發布通緝,由於她的犯罪行為時間終了日,是在八十六年十一月廿四日,北院合議庭計算後,認定追訴權時效超過法定的十二年六月,判她免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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