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公司於101年6月21日經股東常會決議通過,自100年度盈餘中提撥新台幣1,892,181,233元分派現金股利,每股配發新台幣3.6元。。二、本公司101年6月29日董事會決議通過,茲訂定101年7月23日為現金股利之配息基準日,現金股利以配息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股東持股比例分配。三、本公司100年度現金股利發放日期為101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