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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岸貨幣清算若以MOU簽署 學者:先求有再求好

中央廣播電台/陳林幸虹 2012.08.01 00:00
行政院長陳冲表示,建立兩岸貨幣清算機制不拘形式,簽署MOU是最好的方法。由於過去外界總期待以「協定」方式簽署,談判結果顯然不如預期樂觀,對此,學者認為應「先求有、再求好」,若能以MOU的形式避開涉及國與國的敏感議題,讓兩岸金融往前邁進一步,對雙方都是好事。

台灣和中國大陸在2009年底簽署銀行業、保險業及證券及期貨業等金融3項MOU(備忘錄),當時落款是以「台灣方面/金融監督管理機構代表 」及「大陸方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代表 」形式簽署,避開了國與國的政治爭議。

至於這次貨幣清算機制的簽署,行政院長陳冲透露,用MOU的形式最恰當。學者也認為,台灣若堅持以「協定」簽署,反而會陷入政治糾葛,無法突破,若能以MOU的方式簽署,至少可以先往前邁進一步。政大金融系教授朱浩民說:『(原音)MOU只是雙方的諒解備忘錄,協定基本上就是默認兩邊主權承認的問題,之前簽的3個金融,也是MOU的方式簽。所以主權和政治問題可見雙方還是有歧見,但是實質內容最重要,我們簽的金融MOU對我們也很有幫助。』

至於目前傳出兩岸貨幣清算機制會「先企業、後個人」,學者也指出,法人對於匯兌、兩岸投資和金融操作的需求確實大於個人,若能先開放企業,對於兩岸的雙邊金融將有相當大的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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