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9月間,葉姓老翁騎車行經宜蘭縣五結鄉親河路時,突然重心不穩,連人帶車摔倒在內側機車道上,並被後方閃避不及的鄭姓機車騎士直接從頭部輾過,老翁因而受到急性硬腦膜外出血等傷害。
檢方:過失責任在老翁
檢察官認為,事發當時視線相當良好,被告鄭姓機車騎士在機車道上保持直行狀態,依常理而言,如果發現路上有人車倒地,且有足夠時間反應,必定會採取煞車或是有閃避的動作,以免撞上前方倒地的人車。
但是依據現場跡證及目擊證人的說法,確認是騎自行車的老翁突然摔倒在機車道上形成路障,導致葉姓機車騎士反應不及撞上,機車騎士並無過失肇事之責。
全案偵結,檢方以不起訴處分,但可聲請再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