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警調查,46歲吳姓女子5年前開始與蘇姓男子交往同居,不過吳女懷疑男友另結新歡,常打電話、傳簡訊恐嚇、羞辱,也曾到蘇男公司辱罵 ,讓蘇男無法忍受憤而搬離愛巢。
未料吳女騎車跟蹤,還搶走前男友皮包、抽走證件,並跑到蘇男住家,用話筒砸傷保全。吳女甚至到新竹市警局誣告蘇男性侵,只是做完筆錄又傳簡訊道歉,蘇男不堪其擾提出家暴令獲准。
去年8月間,吳女又傳21通簡訊「我脈搏只剩52下,你真忍心見死不救…」、「你這隻披著羊皮的狼,專騙女人感情,遲早會有報應,你都用下半身思考,腳踏兩船不怕報應嗎?」等騷擾蘇男。
蘇姓男子不堪騷擾報警,吳女到案後坦承發簡訊給蘇男,檢方認為,被告吳女違反家暴令內容,繼續騷擾蘇男,也沒有距離其辦公室至少20公尺遠,昨天依違反家庭暴力防治法起訴吳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