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縣工務局3人收押 建案跑照 接送官員塞紅包

中時電子報/甘嘉雯/桃園報導
14 年前
桃園縣工務局官員會勘建案工地,業者專車接送,結果送出問題。專門替建商到桃園縣府工務局跑照的維新公司,涉嫌向公務員行賄,趁公務員到建案複查時,在車上交付一至兩萬元不等款項,包括工務局使用管理科長劉棕元、技士羅宏旗、鄭錫巖等三人廿七日被檢察官聲押獲准。

四月間龍潭某建商在中正路興建十二戶農舍住宅,因巷弄狹窄居民反彈,盼透過鄉代沈思民向居民溝通;但沈早發現,公所要在當地規畫體育園區,道路本就會拓寬,藉機勒索建商兩百萬未遂,檢調調查時,意外查出專辦跑照的維新公司涉嫌向公務員行賄。

地檢署指出,建案申請使用執照,工務局使用管理科會派員陪驗,待一切合乎規定後,才會發照;維新公司就趁陪同公務員的車程中交付賄款,盼能「快速及安全」請照。

調查結果,工務局使用管理科長劉棕元在九十六、九十七年間到新屋鄉某建案查驗四次,收受四萬賄款;技士劉宏旗去年在桃園市某工廠建案收兩次賄款,共計兩萬;去年退休的技士鄭錫巖,九十四、九十五年間,於桃園市多處建案收賄六萬元。三名公務員雖不承認收賄,但檢方認為涉嫌重大,向法院聲押獲准。

工務局長古沼格難過表示,建案申請證照,礙於人力吃緊,過去都是使用管理科派技士一人前去,但建案位置分處各地,公務員「路不熟」再加上交通工具不足,業者為「方便」公務員前去,多半會派車接送。他坦承這是盲點,未來會杜絕接送陋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