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英文韓國時報(Korea Times)26日(週四)報導,三星電子 (Samsung Electronics KR-005930)與蘋果 (Apple US-AAPL)在美國的侵權官司訂於7月30日開庭審理。
根據報導,三星向蘋果索賠,要求採用三星專利技術的iPhone與iPad裝置支付2.4%的權利金。
不過,蘋果辯稱,鑑於三星稍早承諾遵守FRAND 原則,三星的索賠比例「過高」。FRAND (Fair,Reasonable and Non- discriminatory),即「公平、合理、非歧視原則」。
消息人士指出:「這又是一場攸關尊嚴的大戰。如今一切就緒,就等三星與蘋果決定和解。」
據美國專利網站FOSS Patents的智財權專家穆勒(Florian Mueller)指出,蘋果相信三星的侵權行為導致蘋果獲利減損5億美元,以及2500萬美元的「合理權利金損失」。
蘋果還強調,三星靠著侵權「不當獲利」,惟不當獲利金額則難以得知,但預料在20億美元之譜,因此蘋果才會要求三星賠償總計25.25億美元損失。
三星在英國法院取得2個「意義重大的勝利」。
另一名產業專家指出:「由於歐元區共享設計專利,英國法院最新的裁決有利於三星。」
三星與蘋果大打侵權官司之際,蘋果仍是三星最大客戶。蘋果的產品普遍使用三星的顯示器、行動應用處理器、DRAM與NAND快閃晶片。
三星主管透露,蘋果今年將擴大向三星採購零件,採購額度將由去年的78億美元增至110億美元。
專研企業專利官司的首爾律師金相民(Kim Sang-min,音譯)指出:「三星需要新的動能,以利進一步的擴張,所謂的蘋果效應(Apple effect)迄今非常成功,但公司需要有B計劃。」
金相民指出:「蘋果想要驟然轉向台灣與日本採購零件有其困難,因三星生產的零件具價格競爭力且值得信賴。」金相民補充,蘋果執行長庫克(Tim Cook)也有意與三星言和。
三星與蘋果在全球各地大打侵權官司,迄今沒有任何一方可以大聲宣告贏得決定性的勝利。
與此同時,三星執行長權五鉉(Kwon Oh-hyun)30日有望親上火線,出庭回答外界有關三星與蘋果侵權糾紛的疑問。(譯者:中央社趙蔚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