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膽法官槓醫院 法院勸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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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黃意涵台北24日電)台北地方法院審判長李英豪指控台大醫院外科醫師胡瑞恆誤診,害他無端被切除膽囊。台北地方法院今天開庭時,承審法官希望案子不要變成醫病不睦的標竿,提議兩造和解。

全案源起於李英豪指控,他在台大醫院健檢得知膽囊內有息肉後,民國98年聽信胡瑞恆診斷,開刀切除膽囊,不料回診後,胡瑞恆卻告知膽囊光滑並無息肉,於是李英豪去年向北院提起自訴,控告台大5名醫師涉嫌業務過失重傷害。

胡瑞恆等人的委任律師開庭前表示,李英豪提告後,台北地檢署有委託衛生署的醫事審議委員會鑑定,認為台大醫院沒有疏失,李英豪才改提自訴,因此要看台北地院的承辦法官是否受到人情壓力而影響公正判決。

李英豪說,他的膽在手術前沒有感到不適或疼痛,這樣沒有症狀的膽,即使有超過1公分的息肉出現,也必須同時存在結石,才有開刀必要,希望傳法醫師石台平作證。

胡瑞恆說,依李英豪在台大醫院10年間多次超音波診斷,都顯示膽囊息肉的數目、大小有變化,讓醫生懷疑有惡化的可能,才建議切除。

開了近3個半小時庭後,審判長表示,醫病關係近期有點不協調,希望這個案子不要成為不協調的標竿,提議兩造調解,和解金額可以再談,甚至秘密調解都沒關係,全案擇期再開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