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轟「拿特別費類比白色恐怖」/謝:馬得了便宜還賣乖

自由時報/ 2012.07.17 00:00
〔自由時報記者黃維助、江志雄/綜合報導〕馬英九總統前天出席戒嚴時期政治受難者紀念追思儀式時,拿自己的特別費案類比,被批不倫不類、極不恰當。前行政院長謝長廷昨在宜蘭出席活動時指出,馬英九涉特別費案與白色恐怖差得遠,若非得了便宜還賣乖,便是沒有受過苦,檢察官對馬手下留情,只對部分起訴。

國民黨發言人馬瑋國為馬辯護說,馬舉自身司法案件,是在強調現今中華民國已是政治民主、司法獨立的國家,反觀戒嚴年代的受難者就沒有如此幸運,政府除了道歉反省,更須將心比心。

馬總統昨接見戒嚴時期政治受難者任顯群之子、美國農業部前次長任筑山,提及政府平反冤案的問題時再度強調,他身為總統與國民黨主席,必須承擔同一政府及同一政黨曾做過的事,才能逐步化解受難者家屬心中解不開的結。

馬英九指出,政府大約從廿年前開始平反過去冤案,最早是二二八事件,制定了二二八事件有關的補償條例,後來改成賠償條例,緊接著是戒嚴時期不當叛亂暨匪諜審判案件補償條例。

二二八事件目前共有二千多人受到補償,戒嚴時期更多,是二二八事件的好幾倍,但案子還沒有全部辦完。

馬強調,認錯、道歉、補償、恢復名譽及設立紀念碑等一連串過程,是中華民國在民主發展過程中,落實轉型正義重要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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