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款計息有門檻 消基會:不合理

中時電子報/朱芳瑤/台北報導
14 年前
消基會六月下旬檢視十家銀行的開戶存款契約,發現諸多對消費者不公平的內容,包括有八家銀行規定起息點,且多數以一萬元為門檻,若存款未達此金額,不計算利息。有些銀行不主動通知存款不足且久未往來的存戶轉為靜止戶;或是當存戶有錯帳疑義時,將舉證責任歸給民眾,消基會直呼不合理!

銀行林林總總的約定,是否「吃掉」消費者的權益?消基會指出,此次調查以十家銀行為對象,檢視銀行官方網站提供下載的存款(開戶)契約書。有八家業者的活期與活期儲蓄帳戶訂有起息點條款,包括上海商業儲蓄銀行、台北富邦銀行、台新國際商業銀行、合作金庫銀行、花旗銀行、國泰世華商業銀行、華南商業銀行、彰化銀行。

消基會指出,八家銀行中,國泰世華對活期儲蓄帳戶為新台幣五千元起息,其餘都是以一萬元為最低起息門檻,存款未達規定就不計算利息;其中有五家銀行還訂定計息以百元為單位。例如,帳戶內有九九九九元的話,無法計息;若存款金額為一萬零九十九元,九十九元的尾數沒有利息。

消基會董事長蘇錦霞直言,消費者向銀行貸款,並沒有貸多少金額以下免利息的優惠,銀行卻對存戶設有起息門檻,實在不合理!

有些銀行會將久未提存且存款不足的帳戶列為「靜止戶」,不再孳息。消基會這次調查中,有七家銀行設立靜止戶條款;台北富邦銀行、台新國際商業銀行、國泰世華商業銀行規定,若帳戶餘額未達最低門檻,逕行轉為靜止戶。消基會認為,業者應先通知存戶,讓消費者瞭解自身權益。

消基會又舉例,花旗銀行和匯豐商業銀行約定,存戶若開戶後一個月、三個月內終止帳戶,必須支付手續費。但民眾有關閉帳戶的權利,可能是因為不滿意銀行服務、搬家等種種原因,若因取消帳戶被迫繳費,「很奇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