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佳珍是金城國中二年級學生,父親民國99年3月病逝,留下媽媽、她與弟弟,租屋同住。媽媽在商店當店員,維持家計,還要寄錢給高雄的外公外婆當生活費。全家生活清苦,幸有低收入戶補助。
李佳珍的媽媽每週六、日下午休假,平時下午5時30分下班,因此,她放學後趕緊回家,收拾曬乾的衣物整理,掃地、拖地、洗碗及整理房間;指導國小三年級的弟弟課業、檢查功課,閱讀聯絡簿內容、老師的叮嚀,再輔導弟弟。
家境不是很好,李佳珍體會媽媽的辛勞,孝行獎獲得福建省政府及金門縣政府獎勵,她表示都要交給媽媽處理。
李佳珍說,爸爸曾告訴她「要照顧更多人,如媽媽身體不好時也可以照顧」,因此她立志以後要當護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