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所稅案 藍提IPO不溯既往

中央商情網/
14 年前
(中央社記者陳偉婷台北2012年7月4日電)中國國民黨政策委員會執行長林鴻池今天說,希望臨時會通過證所稅相關修法,今天初步與總統府秘書長、財政部長交換意見,在初次上市上櫃(IPO)股票方面擬不溯及既往。

為讓證券交易所得稅修法在立法院臨時會順利過關,總統府祕書長曾永權今天召集黨政平台會議,林鴻池、部分國民黨籍立法委員、財政部長張盛和與會,就修法內容交換意見。

與會的國民黨籍立委蔡正元受訪表示,今天會議有幾點結論,希望臨時會能通過證所稅修法,版本則是他在初審時提出的修正動議版;IPO部分則確定不溯及既往,待新法上路後再稽徵。

蔡正元說,不溯及既往是為避免產生稅務爭議,有些上市已經很久的股票,股東名冊和股份沒有詳細紀錄,且很難估算購買時點、成本,所以不溯及既往,先求奠定證所稅稽徵基礎,日後再慢慢擴大稅基。

他也表示,與會的張盛和認同此方向,並估算上路後稅收每年應可達新台幣60至100億元。

林鴻池受訪時則表示,只是跟曾永權等人交換意見,有談到IPO不溯及既往方向,但因此案須經朝野協商才會定案,目前只是初步討論。

對於國民黨希望在臨時會通過證所稅修法,民主進步黨立法院黨團總召集人柯建銘說,先前國民黨證所稅版本一日數變,如果按照初審的修正動議版本,對中小企業、IPO都有很大衝擊,國民黨應想清楚後果,不要為了通過而通過。

立法院財政委員會初審時,蔡正元提出的修正動議案,民國102到103年採雙軌制,「設算所得制」部分為台股指數8500點以上,課徵賣出金額千分之0.2以上;「核實課徵」對象為初次上市上櫃(IPO)股票賣出10張以上者、未上市櫃或賣出50張以上的興櫃股票,採分離課稅15%,長期持股滿1年以上減半課徵。

修正動議版規定,104年後回歸核實課徵「單軌制」,再增加當年度賣出股票金額達10億元以上者需繳稅。另外,IPO稅率採分離課稅15%,掛牌後滿3年,稅負減為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