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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大生殺人 寫虛擬故事圖脫罪

中央社/ 2012.07.01 00:00
(中央社記者管瑞平苗栗縣1日電)苗栗檢警偵辦女大學生命案,落網的同校男學生今天被警方依殺人、妨害性自主等罪嫌移送法辦。警方表示,男學生自案發以來冷靜鎮定,還在筆記本寫虛擬故事企圖誤導辦案。

警方下午召開記者會,說明女大學生命案調查經過。根據涉案的林姓男學生供稱,6月28日中午看到同棟宿舍的女學生即將搬遷,於是主動示好幫忙搬重物,但下午兩度前往女學生房間要電話時,均遭女方拒絕。

當天下午近5時,林姓男學生拿著水果刀再次上樓找女學生,見女生桌上手機,逕自拿起來撥打自己手機,想留下電話號碼,女方見狀想搶回,雙方爭執拉扯,男學生便拿出預藏水果刀往女方猛刺10多刀,力道之大,連刀柄都脫落。

警方調查,男學生在女學生倒地後,先以廁所蓮蓬頭沖洗死者和地上血跡,並掀開她上衣、剪開褲子企圖性侵,但因為「不行」而作罷,簡單沖洗、擦拭身上血漬後,回到自己房間換上乾淨衣褲,隨即外出買東西吃,並將裝有血衣、刀柄的塑膠袋拿出丟棄。

男學生當晚回到住處睡覺,正常吃睡,直到隔天下午目擊者發現女學生陳屍屋內報警後,他才拿起簡單物品外出,下樓時還曾跟警方擦身而過。

警方表示,男學生沒有交通工具,身上只帶了新台幣數百元,自案發後都在校園附近活動,肚子餓就到超商買飲料、麵包充飢,29日晚間進入學校行政大樓教授休息室開冷氣睡覺。

警方表示,男學生犯案後一直相當冷靜,落網後見到父母也沒有太大情緒波動;他供稱犯案後「沒有什麼特別的感覺」,直到晚上睡覺時,才意識到犯下大錯,於是開始想辦法脫罪。

林姓男學生以殺害女學生的過程為基礎情境,在筆記本寫下虛擬故事,幻想女學生和男友爭吵,自己則扮演和事佬幫忙,卻慘遭女學生的男友挾持。他事後坦承,30日凌晨照著筆記本裡的虛擬故事,傳了26封簡訊給住在桃園的父母,是想誤導警方辦案。

警方上午根據林姓男學生的供詞,找到裝有隨身碟、衣服、筆記本和高粱酒的袋子,作案時穿的拖鞋血跡也已送刑事局化驗;至於有無性侵,須由檢方根據法醫解剖鑑識結果才能認定。

警方下午依照殺人、妨害性自主等罪嫌,將林姓男學生移送法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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