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條 第51款1.事實發生日:101/06/262.公司名稱:臺灣金山電子工業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發生緣由:本公司國內第二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轉換價格調整6.因應措施:依本公司國內第二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發行及轉換辦法第十一條規定,自101年7月21日起調整轉換價格,由每股新台幣50.82元調整為47.08元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