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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大金:元大金控代子公司元大寶來證券公告董事會重要決議通過受讓鼎富證券公司全部營業權及相關之資產設備與不動產等事

鉅亨網/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2.06.19 00:00
第二條 第11款1.併購種類(如合併、分割、收購或股份受讓):營業受讓2.事實發生日:101/6/193.參與合併公司名稱(如合併另一方公司、分割新設公司、收購或受讓股份標的公司之名稱:元大寶來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與鼎富證券股份有限公司4.交易相對人(如合併另一方公司、分割讓與他公司、收購或受讓股份之交易對象):鼎富證券股份有限公司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否6.交易相對人與公司之關係(本公司轉投資持股達XX%之被投資公司),並說明選定收購、受讓他公司股份之對象為關係企業或關係人之原因及是否不影響股東權益:1.交易相對人為鼎富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而元大寶來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為元大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100%持股之證券子公司。2.本營業受讓案,將有助於元大寶來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業務之拓展及提高經營之績效,對股東權益具有正面之助益。7.併購目的:擴大元大寶來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之經營規模,提升營運競爭力等。8.併購後預計產生之效益:強化通路競爭優勢,提升經營效益。9.併購對每股淨值及每股盈餘之影響:本受讓案係以現金購買,對每股淨值未有減損,且預計效益顯現可增加每股盈餘。10.換股比例及其計算依據:不適用11.預定完成日程:元大寶來證券股份有限公司預計於董事會代行股東會(民國101年07月26日)決議後,4個月內完成受讓暨於受讓原址籌設各分公司,但實際完成日仍依取得相關主管機關核准而定。12.既存或新設公司承受消滅(或分割)公司權利義務相關事項(註一):無13.參與合併公司之基本資料(註二):元大寶來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營業範圍:(1)在集中交易市場受託買賣有價證券(2)在集中交易市場自行買賣有價證券(3)在其營業處所受託買賣有價證券(4)在其營業處所自行買賣有價證券(5)有價證券買賣融資融券(6)承銷有價證券(7)有價證券股務事項之代理(8)經營期貨交易輔助業務 (9)經營證券相關期貨自營業務(10)受託買賣外國有價證券(11)辦理短期票券業務(12)辦理信託業務(13)其他經主管機關核准之業務鼎富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營業範圍: (1)在集中交易市場受託買賣有價證券(2)在其營業處所受託買賣有價證券(3)經營證券相關期貨交易輔助業務(4)其他經主管機關核准辦理之證券相關業務14.分割之相關事項(含預定讓與既存公司或新設公司之營業、資產之評價價值;被分割公司或其股東所取得股份之總數、種類及數量;被分割公司資本減少時,其資本減少有關事項)(註:若非分割公告時,則不適用):不適用15.併購股份未來移轉之條件及限制:不適用16.其他重要約定事:元大寶來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受讓鼎富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之總價金為新台幣(以下同)482,800,000元,其中營業權金額為120,000,000元,相關之資產設備金額為2,530,000元,購置台北市忠孝東路4段300號3樓與7樓之相關土地及建物、台北市忠孝東路4段280號B1車位6個之不動產金額共為360,270,000元。上述交易價格,除委託外部獨立專家及機構進行價值評定之外,並經百騏會計師事務所孫初偉會計師評估,出具價格合理性之複核意見書,認為尚屬合理,並無重大差異在案。17.本次交易,董事有無異議:否18.其他敘明事項:無註一、既存或新設公司承受消滅公司權利義務相關事項,包括庫藏股及已發行具有股權性質有   價證券之處理原則。註二:參與合併公司之基本資料包括公司名稱及所營業務   之主要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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