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房網News記者黃芸涵/綜合報導
若不幸遇到惡鄰居,有些人為了不耗費自身時間及精力,可能會主動搬家,但下一個買家難知情賣房緣由,過來人分享,想避免此類噪音,「半夜看屋」可以略知一二。
一名購屋族在「買房知識家 A你的Q」社團發問,要怎麼確認屋主不是因為惡鄰噪音賣房?他害怕在不知情的情況下買房,換他承受這些問題。
網友們熱心回應,「很難,問鄰居也不一定講實話,甚至有可能問到惡鄰本人,或是過一陣子壞鄰居才搬入。除了外在客觀環境評估,其他就是運氣問題」、「抽菸的人出入、燒金紙、改車族、金爐宮廟、鄰居凌晨燈還亮著等等,都是警訊」。
也有人分享實際經驗,「我直接找管理員,客氣的拿出一個紅包,然後他就左鄰右舍什麼職業狀況都說了,不過這只能問到現況,後續鄰居會不會變壞無法保證」、「現在就算不是,以後也可能是...可以約夜間看房」、「我家樓上做木工的,半夜12點開工到早上5點給您參考,這是你一天看三個時段(早中晚)也沒有機會聽到的噪音,所以建議你可以半夜常常去想買的房子外面看樓上燈光,如果常常半夜一直亮,你就知道樓上住戶作息了」。
如果真的遇到惡鄰居,達人「賣厝阿明」指出,可以搬出「惡鄰條款」,根據《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16、22、47條規定,凡是住戶積欠管理費、喧囂、任意棄置垃圾、占用防火通道、持凶器恐嚇、破壞建築物結構、飼養動物擾鄰、排放各種汙染物等,乃至於條例中「其他違反法令或規約情節重大者」的惡劣行徑,可請管委會或直轄縣市主管機關處理。
但得注意先後程序,首先蒐證,第二步,再請管委會介入勸導三個月,除口頭溝通外,寄送存證信函可作為通知物證更妥當,第三,若超過三個月未改善,召開區分所有權人會議,出席人數須達2/3,同意權的行使達出席人數的3/4,決議結果才有效。第四,依決議結果,訴請法院強制遷離惡鄰。最後,判決確定三個月內,惡鄰若不搬,再聲請法院拍賣其房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