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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管會:基金經理人、全委代操 擬可互相兼任

鉅亨網/鉅亨網記者陳慧琳 台北 2012.06.14 00:00
金管會今(14)日表示,為了協助專業投資機構管理的資產委託國內的投信投顧業者操作,研擬放寬投信基金經理人、全委代操經理人及投顧分析人員可以互相兼任。

金管會表示,若投信基金經理人、全委代操經理人有兼任情形,必須要有建立公平對待客戶的機制,例如購買的股票要如何分配,要符合公平原則,並且要充分揭露。

現行證券投資信託或證券投資顧問運用委託投資資產投資、交易時,必須要有分析報告,並且依據分析報告做成決定書、交付執行時應做成記錄、並按月提出檢討報告等4大流程。對此,金管會同時研議放寬,全委的客戶若是專業的投資機構,受委託運用資產的投信、投顧作業流程,可以與全委客戶在投資契約中自行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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