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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被害補償 法部擬修法補正

中央社/ 2012.06.08 00:00
(中央社記者溫貴香台北8日電)法務部次長陳明堂今天表示,過去犯罪被害人的補償機制被質疑過於保守,已做檢討,目前做法是依法從寬、從實給予補償。另外6月26日將邀相關團體研商保護被害人的修法案。

中國國民黨籍立委呂學樟、民主進步黨籍立委林佳龍,上午陪同今年初2名留日遇害的台灣女學生林芷瀅、朱立婕家屬召開記者會,要求法務部、外交部等相關部會組成專案小組、單一窗口協助被害人家屬跨海進行司法求償等相關事宜。

出席記者會的外交部官員表示,依照現行的機制與法規,無法針對個案給付金錢或協助。法務部次長陳明堂說 國內部分可以積極配合處理,國外部分沒有機制處理。

林佳龍對此深表不滿,他說,政府部門對於家屬的幫助太消極被動,日本警方的初步偵查報告,是家屬自掏腰包花錢請翻譯、律師所弄來。另外,被害人家屬想取得加害人的身分證字號,進行假扣押等求償程序,沒想到外交部和法務部卻以「保護個資」為由互踢皮球。

陳明堂說,案發後法務部長曾勇夫指示,要設法在法律程度範圍內提供協助,沒有不理不睬。但由於台灣和日本沒有簽署司法互助協定,所以法務部也無法取得偵查資料。另外,對當時許多媒體錯誤報導,法務部已發函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請各媒體針對爭議的內容做下架處理。

陳明堂說,法務部6月26日將邀集相關團體研商修法,對境外仇殺如何排除?是否有溯及此案等問題,屆時開會再作討論。

此外,呂學樟、林佳龍共同提出犯罪被害人保護法修正草案稱為「百合條款」規定,凡非中華民國國籍而在本國領域被害者,宜排除偷渡等以不法方式進入台灣領域者或是短暫停留者,如觀光旅遊,限縮為「合法居留或定居」的非中華民國國籍停留者,始屬得申請被害補償的範圍等條文。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召集委員呂學樟說,將盡速修法補正這項司法保護的死角。受害家屬們也呼籲政府重視這個問題,設立單一窗口讓受害者或家屬求助有門,也希望他們女兒的犧牲能夠讓政府重視這項法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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