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紅十字會三會合一案 爭議未決

中央社/ 2012.05.25 00:00
(中央社記者陳清芳台北25日電)中華民國紅十字會總會今天召開臨時會員代表大會,總會、分會、支會「三會合一」的修法議案,因涉及各分支單位的財產歸屬等爭議,今天不表決,留待日後再議。

大會主席、甫卸任的紅十字會總會長陳長文說,此議案只是提出紅十字會法的修法方向,最終還要由立法院審查,而且將紅十字會的總會、分會、支會「27個會變成1個會」,對於分會、支會的財產處理細節,需要再討論及建立默契,因此今天不表決此案。

今天會中一度出席掀桌、摔麥克風的場面,新北市、台中縣的會員代表,對紅十字會總會理監事改選的無記名連記法投票方式、總會對日本賑災款項分次撥款、前任總會長陳長文主持大會,表達強烈質疑,將向內政部檢舉本次總會改選無效。

新北市紅十字會分會會長張孟喻表示,他要退出總會會員代表,另組台灣紅十字會聯合組織。他也主張應廢除中華民國紅十字會法,回歸人民團體法,與其他社福團體公平競爭。

陳長文和新上任的總會長王清峰則認為,紅十字會與一般社福組織不同,紅十字會法可保障紅十字會的中立地位,在戰亂災難中執行救災、防災、減災的人道工作,修法將總會、分會、支會「三會合一」,將會長無限次連選連任改為連任以一次為限,可集中資源,做好社會服務。

紅十字會總會副秘書長林秀芬表示,在現行紅十字會法的架構下,總會和支會、分會是隸屬關係,支會和分會是總會的當然會員代表,但總會對支會人事、財務,無權過問。

林秀芬說,4月23日召開的總會會員代表大會,由於議程延宕,總會依法公告於今天舉辦臨時會員大會,完成正、副會長改選,對於紅十字會法規範不及之處,事先已函請內政部解釋,符合人民團體選罷法規定,一切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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