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頂端
|||
熱門: 黃子佼 徐巧芯 地震

管委會財委盜領 郵局判賠251萬

自由時報/ 2012.05.24 00:00
〔自由時報記者鮑建信/高雄報導〕高市「孟想家」大樓管委會財務委員監守自盜,偽刻多枚印鑑章,一年內盜領55次存款共300餘萬元,管委會興訟打官司,高雄高分院認為高雄郵局未辨識印鑑真偽有過失,判決賠償251萬元。

孟想家大樓管委會指出,民國96年7月起,被告黃俊誠擔任財委並保管存摺,卻擅自偽造管委會大印、主委及監委印章,自96年12月12日,到隔年10月17日,前往高雄郵件中心郵局提款55次,每次4000元到10萬元不等,總金額314萬元。

但郵局竟未發現黃偽造的大印右下角及左上角之形狀均為橢圓,而與真正原留印鑑均為直角不同,偽造的主委、監委印文字體,較真正印鑑細小,均可以肉眼比對出來,顯然有重大過失,要求黃和高雄郵件中心郵局連帶賠償損失。

郵局指稱,黃盜刻印章與原印鑑比較,無法以肉眼看出來,每次提領金額不大,客觀上難以認為有異常之處,否認有過失。

郵局並指出,主委或監委依規定應按月檢查財務報表及存款狀況,如能善盡職責,豈容黃盜領55次之多,管委會本身也有過失。

合議庭法官認為,管委會印文「想」、「家」、「管」、「理」、「會」5 字之字型有特徵,但取款條上印文卻沒有,肉眼可以判斷真偽,判決郵局敗訴。

社群留言

台北旅遊新聞

台北旅遊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