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頂端
|||
熱門: 黃子佼 徐巧芯 地震

原民自製獵槍爭議 議員促修法

自由時報/ 2012.05.23 00:00
〔自由時報記者張存薇、陳賢義/台東報導〕原住民自製獵槍限制多,議員江堅壽昨天指出,警政署修訂辦法卻未與原住民溝通,原民無法採用較安全的「席格釘」,反而需採用較原始的填充黑色火藥,無法兼顧成本與安全。

槍砲彈藥刀械許可及管理辦法於去年十一月七日修正,規定原住民自製獵槍必須自行獨立、或與非營利為目的的原住民協力,在警分局核准的報備地點製造完成,且須由槍口裝填黑色火藥於槍管內。

江堅壽表示,警政署制訂相關辦法時,未與使用自製獵槍的原住民協商,而原住民自行獨立、拼湊完成的獵槍安全嗎﹖此外,以往在材料行可以買到「席格釘」、再加通條即可發射獵捕,但現在全變成不合法。

他進一步說,炮竹用的黑色火藥成本較高,且槍管至少要長一點二公尺,不符實際需求,填充火藥速度更不夠快,原住民在山區面對獵物反而不安全,建議警政署要聽取原住民意見,儘快修正相關規定。

原民獵槍型式多爭議,警政署嚴查取締以「席格釘」為底火的改造獵槍,台東地檢署主任檢察官吳怡明支持警政署規定,他表示,原民狩獵傳承有其精神,倘若便宜行事,任其規避法則,恐造成社會治安問題。

不過排灣族人葛姆西洋說,以往的強制禁止,造成祖傳智慧的撕裂,年輕一輩因耆老的逐漸逝去,早已忘了製作傳統獵槍的技藝,強行規定恐形成罣礙,致使文化傳承出現危機。

吳怡明表示,原民狩獵的因果關係,不能因便宜行事而規避科法,老工匠的傳承有其歷史意義和精神,後代的直接改造,已失去原民狩獵的原始意涵。原民持有獵槍,大都未依法完成登記,其中多為改造式獵槍,與一般改造槍枝無異;如未加以規範,易造成社會不公、「為什麼我就不可以?」的爭議。

社群留言

台北旅遊新聞

台北旅遊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