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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親陪同 徐自強返家過火爐

中央社/ 2012.05.19 00:00
(中央社記者邱俊欽桃園19日電)徐自強依刑事妥速審判法獲釋後,今天凌晨返回家中;他依照民間習俗跨火爐、去霉氣,什麼話也沒說,徐母則對司法判決表示不滿,希望繼續爭取清白。

徐自強被控擄人勒索撕票案,台灣高等法院更八審昨天判徐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得以新台幣250萬元交保;依刑事妥速審判法,徐自強於今天凌晨零時獲釋。

徐自強隨即在父母親陪同,在凌晨1時搭車返回桃園縣蘆竹鄉家中,由於昔日所住過的房子已轉手他人,徐自強凌晨回到從未踏過的新家。

依照民間習俗,徐家安排徐自強跨過火爐,希望去霉氣,而神情顯得疲憊的徐自強走進家門後,沒有回頭再說任何話。

徐母則打起精神,對於司法判決覺得相當不滿,表示會在下週與司改會人員討論,希望爭取真正的清白。

徐自強被控與黃春棋、陳憶隆、黃銘泉於民國84年9月間共同綁架、殺害房屋仲介業者黃春樹。黃銘泉逃亡泰國遇害,徐自強原本被判死刑,人權團體為徐自強展開救援,聲請釋憲促成大法官釋字第582號解釋,讓徐自強聲請非常上訴成功,獲得發回重審。

刑事妥速審判法的延押新制今天零時生效,凡是審判中被羈押滿8年而尚未定讞的被告,都應停止羈押。台灣高等法院18日更八審判決徐自強無期徒刑。

羈押已16年的徐自強受惠速審法新制,獲法院交保停押,但限制出境,且必須在固定時間到戶籍地派出所報到。1010519

(中央社記者邱俊欽桃園攝 101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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